亲宝小说>穿越重生>嫁给了残疾夫君后>第67章 搬离将军府

  适才,闻墨想起了雍成威失踪的弟弟,他一直觉得此事应该是和陈氏有关,但先前也没什么和陈氏接触的机会,这次刚好这人送上门来,倒不如验证一番。

  精神系异能者最擅长的就是催眠了,比起制作血石不知道简单了几百倍,当然即使是催眠也是要看催眠对象的意志力是否薄弱,至于陈氏这种人,便是属于好催眠的一类。

  闻墨看着陈氏的眸子逐渐变得深处,浓浓的黑色像是深渊中最诱人的色彩,荡起了一圈一圈的波纹。

  那是一个诱人深入的神秘之森,令人无处可逃,正一步步的抓捕着无知的猎物,而陈氏,已然被完完全全的笼罩在了其中。

  她的身子不再颤抖,逐渐恢复了平静,脸上的神情从慌乱变得安宁,眼睛里是混沌的迷茫,整个人就像是被施放了定身的符咒一般,除了呆愣再无其他。

  闻墨抬手在陈氏的眼前晃了晃,见这人没有旁的反应,便知已成。

  他退后几步,轻声问道:“我是谁?”

  “你是闻墨,雍成威的哥儿。”在闻墨的控制下,陈氏此时只能在迷茫中任人宰割。

  “你还记得雍成威的母亲?”即使陈氏现在被控制了,但若是想要得到更好的结果,比还是得循序渐进,因此闻墨的问题也都比较平缓。

  陈氏呆滞的神情微微有了变化,她的脑海中逐渐浮现出了一个浅粉色布裙娇笑的女子,活泼却也婉约,清丽而明媚,“记得。”

  “你们是什么关系?”

  “是、是好友,”陈氏动了动唇,又加了一句:“是闺中密友。”

  “你可讨厌她?嫉妒她?”

  在听到这个问题的时候,陈氏的眉毛皱了起来,却还是如实回答:“是,我讨厌她、嫉妒她,我恨她。”

  “为什么?”

  “凭什么好东西都是她的?明明大家都是差不多的出身,为什么她就能飞上枝头?我哪点儿比不上她?”

  闻墨继续问道:“那么,为此你做了什么?”

  “我、我……”陈氏似乎知道自己一直隐瞒的秘密即将被公布,因此嘴唇不住的颤抖着,但最终还是没能抵过闻墨精神力的作用,还是老老实实的交代了:“我在她怀着二胎的时候勾引了她的丈夫雍正和,夫君答应我会娶我的,可是她却占着我的位置,她必须消失!不然我怎么嫁给正和?”

  “然后呢?你还做了什么?”

  “我在她养身子的药里下了慢性毒,”陈氏忽然笑了,带着得意与自豪,“那个女人太傻了,真该为我让位,可惜她那身子虽然弱的厉害,却也苟延残喘的不死,而且又生了儿子,还是个干君……她怎么就这般好运气?”

  闻墨一愣,倒是第一次知道雍成威的弟弟也是干君,“是你让人把那孩子弄丢的?”

  “是我,我派人扯走了那孩子,卖到了京城之外做仆人,哈哈哈哈,”陈氏无神的笑着,“她怎么也想不到,自己的小儿子以后只能做低贱的仆人吧?”

  闻墨抿唇,已经知道了真相,便也没有再追问下去的心思,只是又从陈氏口中掏出了一点儿微末的线索,便冷着脸叫自己身边的暗卫将陈氏丢了出去。

  闻墨在凳子上坐了一会儿,许是被微凉的春风吹的一个激灵,才堪堪回神,他皱了皱眉,让自己手下的人招来了阿年、珑烟和柳七,“我打算先搬出去,省的这府中总有人徒生事端。”

  “少爷想搬回闻府?”珑烟问道。

  “不了,直接回家总归对雍成威的名声还是不大好的,我们就借着外出散心去郊外的庄子上吧,”闻墨歪头想了想,道:“去大哥送我的那个庄子上,正好还能赏花钓鱼。”

  闻墨口中的庄子,是闻砚送与他的十岁生日礼物——一个占地面积很大的庄子,有湖有树,种满了各色的鲜花,是闻墨以前最爱消遣的地方。

  “好,我这边去派人准备。”阿年、珑烟点头应答,很快便去寻人收拾东西,而柳七也不问缘由,听话的去牵马车。

  此前闻墨还是没有搬离将军府的打算,但今日一事实在是恶心到他了,一想要和这样的几人共处一片宅邸,他便感觉是污染了自己腹中孩儿的清净,倒不如直接搬出去,自己也能舒服些,省的再受这些人的磋磨。

  差人给家里送了信后,闻墨带着一众下人很快就到了郊外的庄子,整个过程顺利的厉害,就连雍成威的父亲都丝毫不曾露面。

  郊外的庄子都有派人打理,因此即使是闻小少爷突然过来,也不会有什么准备不齐的地方。

  不过说真的,闻墨还是很喜欢这个庄子的。

  这一片地都是属于这一个庄子,在小山坡的脚下便竖着木色的篱笆,还缠绕着闻墨而是自己做的绢花,虽然已然陈旧,但那经历过雨雪风霜的色彩却别有一番艳丽,仿佛是春色的点缀,能够留住一抹永恒的生机。

  从篱笆往上走,是一条石子铺成的小路,旁边则是几处引流的水田,因为已经开春的缘故,田里还生着几株嫩绿的杂草,翠色渐浓,周边还跑着好几十只健壮的狗儿。

  这些狗都是闻墨几年前抱回来的,有些是他从京城大街小巷中收养的流浪狗,有些是闻岂外出经商历练后带回来的新奇品种,还有些是钱书、魏羽贞送来的……

  前世的闻墨就喜欢动物,但因为家里住楼房的缘故一直不曾养过宠物,后来末世来了,那些跑着街上的动物们也逐渐变异,有些像是丧尸一般吃人嗜血,有的却是如同开了灵智一般,聪慧的就像是自己的伙伴。

  而闻墨曾经身边就有一只大黑狗,他们像是最亲密的朋友,一起战斗、一起休息,那时闻墨的队友总是调侃说他的大黑狗就像是个人精一般,聪明向主的厉害。

  只可惜在末世十年的时候,大黑狗为了保护被丧尸围攻的闻墨,死在了变异物种的爪牙下。

  那是经年之后,闻墨都忘不了的痛。

  于是这辈子的他,就像是补偿一般,凡是那些落了难、无家可归的狗儿,都被闻墨带回了庄子上,供它们吃喝,日常跟着庄子里的护卫去山里打打猎、看看护院便好。

  这些狗儿自然是还记得自家小主人的,见了闻墨便哼哼唧唧的靠了过来,几十只大大小小、颜色各异的狗群将闻墨紧紧围住,倒也像是一番奇景。

  闻墨蹲下挨个摸着,“想不想我呀?”

  等把这几十只狗狗都安抚了一遍后,闻墨才抬脚往里走,而狗群则是拥护在他的左右,隔开了那些下人侍卫,成为了最忠诚的骑士。

  在水田之上就是庄子里的屋落,那时闻墨的大哥闻砚还提前问过了自家小弟的意见,因此这儿的房屋多是两层的小阁楼,带着点儿闻墨现代时见过的风格。

  庄子上此时正有好多做扫撒的下人,见了闻墨便称唿一声小东家,语气中是喜爱和尊敬,毕竟若不是闻小少爷的出现,他们很多人可能还饱一顿饥一顿,哪有现在这般平静安稳的生活。

  闻墨笑着摆手,比起京城中满是权力纷争,或是攀比虚伪的生活,他还是更喜欢田园小径,悠然自足。

  阿年和珑烟的速度很快,经他们一收拾,那一栋二层的小阁楼便同闻墨原本的房间一般舒适。

  而柳七也和原本守在庄子里的护院进行了沟通,在一旁的偏房里住了下来。

  “唿……”

  闻墨伸了个懒腰,放松的躺在柔软的被褥上,镶着碎毛球的鞋被他踢在一边,只着白袜的脚轻轻搭在床沿上,裤脚半截耷拉着,身上上好的绸缎被压的微皱。

  他抬了抬手,却又放下,静静的躺了一会儿,再一次抬起来手,轻轻的放在了自己的肚子上。

  现在有孕不到两个月,还摸不出什么起伏的弧度,但是闻墨知道这里有个小生命正在酝酿,是他和雍成威的结晶。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怪,一个人的心跳供给着两个生命体的存活。

  闻墨纤白的手指摸在自己的肚子上,指尖勾过肚脐,心里忽然升起了一种奇怪的感觉,于是他释放出自己的精神丝线,一点一点的探入自己的小腹。

  然后,他感觉到一抹微妙的联系感,仿佛腹中也有一个小手,轻轻勾住了他的精神丝线,传递过来了安心、平静的感觉。

  闻墨惊讶的睁大了眼睛,立马做了起来,低头看着自己的肚子,“你……是能感受到我吗……”

  初次怀孕的闻小墨满心充满了好奇,他开始研究自己的肚子。

  将衣服撩起了半截,露出白白嫩嫩的肚皮,虽然不想干君那般分布着肌肉,但也有着少年人的韧劲感,腰肢劲瘦,小腹有着优美的弧度。

  他释放出了更多的精神丝线,再一次凝聚、探入小腹,然后再一次感受到了妙不可言、无法形容的牵引感,就像是一个孩子在握着你的手安抚一般。

  “真神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