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袖姐,他怎么不穿衣服?”
蒙齐冷不丁来了这么一句,令封袖猝不及防,握住这个呆子的手腕就往相反的方向跑,“现在是思考这个问题的时候吗?”
这个什么不死者都凑眼前来了,不跑还等着被他那尖牙利齿啃上一口?
被扯着奔跑的蒙齐也意识到自己说话欠妥当,他应该注意不死者的目的和能力,为什么会首先关注他有没有穿衣服呢?
“袖姐,我们为什么要跑?”
蒙齐又问。
“因为......”封袖渐渐慢下脚步,思考起来,“嗯,我们为什么要跑呢?”
她几乎是条件反射地拉着蒙齐跑了,倒不是因为怕,具体是个什么感受她形容不出。
“咳咳,我封袖还没有未战先退的,小齐,咱们就来会会这个不死者。”
封袖镇定自若地拾起她掉了一地的节操,好在蒙齐脑子也不是很够用,没有察觉出封袖的一丝心虚。
两人站定转身,拿好武器,蓄好大招,直面恶虎扑来的不死者。
这个丑不拉几,公然甩鸟的垃圾不死者,就像饿了几百年似的,眼里泛着贪婪的光,咧嘴淌血,五指虚抓,行动不快,但底盘很稳。
几条铁链在地面上拖出刺耳的摩擦声,他直勾勾地盯着蒙齐和封袖,一点儿也不担心他们会逃出他的追捕。
“桀桀桀,小肥羊们,怎么不跑了?”
不死者生前也是名人类,因其细胞超强的恢复能力被科学家们看中,成为了他们研究人体和不死之术的实验体。
最终将他变成了不死的怪物,杀死了所有的实验人员,食其肉啖其骨饮其血,终生伴黑暗为生。
且尤其喜爱生嚼人肉,越新鲜越美妙。
“你有本事把衣服穿上再说话。”
蒙齐一本正经地与他对话。
封袖:“......”
小呆子,你怎么还在关注这一点?
不死者上前几步,沙哑大笑:“等我把你吃进肚子里,让你和我融为一体,你就不会有羞耻的感觉了。”
蒙齐还没做出反应,封袖先受不了了,召唤出长枪刺了过去,“废话少说,来战!”
“桀桀,没用的,我是不死之躯。”
不死者甩动铁链挡住了封袖的攻击,然而长枪一横,竟是砍断了铁链,直直地朝着不死者的胸口划去。
利刃很快将那光裸的胸膛划开一道血淋淋的大口子,依稀可见里头的内脏。
诡异的是,那些器官全是黑的,且早已停止了跳动。
不死者不屑地瞥了眼胸上的伤口,毫不在意,转而朝着蒙齐咬了过去。
蒙齐也不是吃素的,绕了两个回合踢了不死者好几脚,用刺客的匕首划开了不死者的脑袋。
圆滚滚的秃头在地上滚动了两圈,染上了些许灰尘和杂草,他眼神嘲讽,唇角噙笑,像是感觉不到疼痛。
不死者之所以称为不死者,顾名思义怎么杀也杀不死。
哪怕将他搅成肉泥,只要还剩一个细胞,他也能无限分裂增生,简称复活。
是故砍掉的脑袋消亡了,断裂的脖颈上再次长出了新的脑袋。
“桀桀桀,我是杀不死的,逃吧,无论哪个角落,我都会找到你们,然后一口一口将你们吞吃入腹。”
论武力,不死者完全不是封袖和蒙齐的对手,但凭借他那身诡谲的复活能力,他在战场上就是无敌的存在。
等对手将体力消耗殆尽后,接下来便是他的主场了。
“逃你妹。”
封袖的暴脾气被激了出来,提着长枪大有跟他大战三百回合的架势。
一刀接一刀地划破肌肉,鲜血流了一地,不死者口中一直重复着三个字:“没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