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发现的?”我问道。

  “我们一起去了那么多次青楼,你虽然每次都叫姑娘,可你的动作太斯文了,女子往你身上靠的时候你还会无意识地躲开。”季清霜冷静地说,她一向如此,在她看似洒脱豪放的表面之下,隐藏着谨慎持重的内核,她喝着酒,继续揭露着我自己都没有注意到的细节,“还有,每次有好看的歌舞,是个男人都会盯着舞女的大腿或者腰肢,只有你这个家伙盯着符锦的侧脸发呆。”

  她说的是实话,我至今仍旧记得主子聆听美妙音乐时妍丽的身影。我仍然记得,主子闭上眼,微微侧头,将自己放松在美妙的旋律之中。那身影越过了五感,直接烙印在我的脑海之中,愈久弥深,令我此生难忘。

  主子曾是老皇帝最喜欢的子嗣,自幼受到最完善最全面的教育,琴棋书画主子样样精通,对乐曲也有自己的品味,即使是在边塞,主子也不嫌麻烦地豢养了一众乐手,只为了能够不时满足自己的耳朵。每当主子命令乐手奏乐的时候,我经常会凑到主子身边,陪他一起欣赏乐曲,实话说,像我这种大老粗是没有什么音乐素养,曲中的高山流水和婉转倾诉都是听不出来,而这样的我之所以还愿意经常跑到主子那听曲,唯一的理由在于主子。

  主子对乐曲侃侃而谈的点评远比乐手的能力重要,主子欣赏乐曲时的秀丽侧影远比乐曲本身更加美妙。

  是的,我为我的主子深深地倾倒,沉醉于他的俊逸秀美的容颜,着魔于他人莫能测的眼,钟情于他伏案工作的身影。

  季三青已经教会了我什么是喜欢,我知道在我的注视之中滋生的情感就是喜欢,可这份喜欢注定只能掩藏于黑暗,逐渐腐朽变质。

  只因为……我喜欢主子,但我更爱自己。

  永生永世,我都不会让主子意识到我对他的爱意,我不会让他知道,只要他愿意给予我一点真正的温暖,就可以真正地把我玩弄于鼓掌;只要他愿意施舍我一个拥抱,我的理智就会脱钩,为他赴汤蹈火在所不惜。

  这份爱令我恐惧,这空虚令我失控,我不能接受我变成非我。

  所以,我们只能是主与仆,利用者与被利用者。

  要么他杀死我,要么我反噬他。

  这之间没有第三条路可走。

  我抢过季清霜手中的酒壶,在她沉默的眼神中不断地给自己灌酒。

  她放任我,因为她能理解我,她与我说到底是一样的人。

  季清霜看着妄图灌醉自己的我,开口问道:

  “你还记得吗,我问过你,你为什对符锦这么忠诚?那时候的我很好奇,因为一个小人凭借着单纯的野心,是做不到你那种境地的。”

  季清霜的目光近乎悲悯,她现在已经知道了答案。

  我喝一口酒,问出了那时同样的问题,“那你呢,你根本不爱主子,又为什么非主子不嫁呢?”

  我们没有回答彼此的问题,却都知道了答案,因为爱,因为注定不可得到的爱。

  她对那个人的爱,我对主子的爱。

  我们都在自我欺骗,我们都恐惧着自己,我们被困于无爱之城中,永远都无法走出。

  相爱之人彼此伤害,无爱之人却能理解彼此。

  多么地讽刺。

  红烛不过燃到一半,身披嫁衣的季清霜与身着喜服的我,借着洞房的漫漫长夜,从彼此鲜血淋漓的伤口中寻找慰藉。

  我们共饮一坛女儿红,却不是为了同享喜乐。

  酒到微醺,季清霜懒洋洋地趴在桌上,她的眼角微红,闪着细碎的泪光。

  “李念恩,”她突然对我说,“把你怀中的盒子给我。”

  她不说我都忘了,我连忙从怀中掏出她之前交给我的盒子,转而递给她,她当着我的面,缓缓打开盒子……

  ……盒中是一块牌位。

  虽说这个女疯子让我在婚礼上揣着一块牌位着实晦气,不过我现在更加关注的是:

  “这是谁?”

  季清霜的眸中闪过刺骨的悲凉,她的指尖摩挲着牌位上纂刻的文字,细声喃喃,念出那人的封号,怀念那人的名字:

  “灵寿公主,符玲。”

  灵寿公主,主子常常念起的名字,是他最喜欢的皇姐,在主子十岁那年被送到中山国和亲,次年,被中山国国君虐待致死。

  季清霜曾经说过,她曾经也是大家闺秀,是远近闻名的淑女,可在我认识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变成了一个武力值爆表的女疯子,整日追着主子跑,嚷嚷着要嫁给主子,要和主子一起去打仗。

  灵寿公主是主子亲姐,据说两人外貌都肖似他们的母妃,而且,主子是老王爷的义子,不出意外会接替老王爷镇守边关,抵御——中山国的进攻。

  那么,她要嫁给主子的理由,她一定要来边塞的理由。

  显而易见。

  想到这里,我心下暗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