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亮了。

  新的一天,开始了。

  小崽子他们已经平安无虞,等待我们的却是没有止境的厮杀。

  但那又怎样,我们早就没有了畏惧之心。

  刀卷刃,手抽筋。城墙的旗帜浸透鲜血,从明黄变为黑色,脚下是血海渊狱,眼前是漫天尘埃,头顶是炎炎烈日。

  此乃无间地狱,此乃黄泉之城,而我们,正是城中的恶鬼,唯有敌人最鲜活的血肉,才能填饱我们饥饿的肚腹。

  112、

  季三青说过,【不可以生,而可以死】。

  九王爷说过,【大丈夫当马革裹尸】。

  我说:

  “去他娘的,我要让我的兵活!”

  我的兵追随我是为了封侯裂地,衣锦还乡。不是为了那些所谓的大道理去死的,他们不应该不明不白、毫无价值地死在这里。

  我要让他们活下去。

  只要我还活着,我就一定要让我的兵活。

  我靠在城墙边休息,度过了一个无眠的夜晚,当敌方战鼓敲响之时,我站起身来,甲上冰霜崩落。

  我向远方望去,敌军仿佛永远都杀不完,黑压压地遍布城外的每一寸土地,旌旗蔽野,尘埃漫天,喊杀之声响彻云霄。

  我拿起已经钝了的长剑,开始了又一天的厮杀。

  自从小崽子他们带兵离开之后,这已经是第九天了。

  九者,阳之数,道之纲纪也。

  这是注定不凡的一天,困于黄荃城中的恶鬼终于等到了属于他们的援军。

  我站在最高的城墙之巅,遥望着远方,泪流满面。

  万马奔腾,季家的青鸾旗帜猎猎飞舞,骑兵身披褐色皮甲,头盔顶部有着血红色的盔缨。这支轻骑宛若自苍穹而至的神将,战无不胜,攻无不克。整支军队如同利刃一般直插入敌营之中,所有阻挠在他们的战力面前都是虚妄,他们以摧枯拉朽之势,于十万敌人之中生生破出一条路径。

  正是是季清霜与她手下的骑兵。

  为首者身骑白马,银甲覆身,手握红缨长枪,所经过之路尽是腥风血雨。

  从故事一开始就是这样的,那个女人永远骄傲无比,没有任何人可以打败她,她生来就碾压所有男人。

  于阳光之下,那个女人的银甲耀眼夺目,几乎有与太阳争辉之意,她于修罗战场之中如入无人之境。

  她从没有怕过任何事情,无论刀山还是火海,她只需一人一枪,哪怕是冥府也敢去也。

  她杀出了一条血路,无人敢拦,最后杀进了黄荃城中。

  城门大开,马蹄声动十里,季清霜带领手下骑兵呼啸而过,冲入城中。

  我快步走下城墙,季清霜牵着马匹,手中提着长枪,小崽子跟老鼠见到猫似的乖乖站在她旁边。

  “外面什么情况?”

  我开门见山,跳过了叙旧的程序。

  季清霜将长枪丢到一旁,小崽子手忙脚乱地接过。

  “符锦那个疯子谁也拦不住,边塞三洲的增兵还没有到,他就带兵直奔京城去了。”

  季清霜冷笑着说,她摘下头盔,这次不用她丢,小崽子自己凑了过来,乖乖接过。今日她束了男式的发髻,头发没有散开,她斜眉入鬓,略薄的嘴唇显得有些冷漠。

  她的话引起我的深思,主子他着实没有必要这么做,长驱直入敌方大本营,连后勤和补给都不顾,过于激进,完全就是将自己置于不必要的险境,不是主子的行事风格。

  莫非,他是想将围攻黄荃城的大军引过去,解除我的围困?

  这个念头一闪而过,我并没有放在心上。我随即意识到就这点可以大做文章,心中被这一想法占据了所有注意力。

  季清霜跟我共事这么多年了,我是什么尿性她比我更清楚,从我的一些微表情,她敏锐地发现了不对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