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情感>表面室友>第31章 地瓜

  校园十佳歌手比赛当天,学校艺术团在至善广场搭了一个简单的台子,三位评委坐在下面,参赛选手按照顺序依次上台。

  周自恒和傅梧双双排队等候,他们也没特意穿什么隆重的衣服,毕竟只是初赛而已,只比平日稍微正式一点,不过他们都在头发上抹了发蜡。

  傅梧上回表演《茶花女》的时候就弄过头发,觉得挺精神,这次参照上回也打扮了一番。周自恒没弄过头发,先前留的多半是寸头,这些天天冷,他长发留长了一些。

  “你要不也搞点?”傅梧一面用发蜡给头发定型,一面问周自恒。

  周自恒不习惯这花里胡哨的东西:“不用。”

  哼哼。傅梧悄悄抹了点发蜡在手上,趁周自恒不注意,往他头上抹去,“来来来,搞点搞点,相信我的手艺。”

  既然已经蹭上了,周自恒只好翻个白眼,笔挺地站直,任由傅梧摆弄。

  “你蹲下来点。”傅梧的兴致更浓。

  “弄丑了,你得负责。”周自恒皱了下眉,却没有不高兴的意思,反而很乖地慢慢蹲下来,可以直视到傅梧的喉结在耸动。

  “怎么负责啊?丑,那也是你本身的问题,不是我手艺的问题。我能把自己的头发抓好看,也能把你的头发抓好看。”

  傅梧把周自恒的刘海抓了上去,有点小时候跟着妈妈看《蓝色生死恋》里面男二号元斌的味道。越看越满意,他说:“真帅。我的审美还是不错的。”

  周自恒照了眼镜子,乍看别扭,多看两眼确实成熟帅气些。

  “嘴角都笑到太阳穴去了,看来你也很满意嘛,这次先给你免费,下次可要收费咯。”傅梧打开水龙头,洗掉手上剩余的发蜡,“我金枝玉叶的手,干这活有点委屈。”

  “我的头发一根千金,你弄断了好几根呢。”周自恒对着镜子,将几根歪毛按了按。

  两人越互损越开心,一同来到比赛现场。

  傅梧才表演完话剧,对舞台没那么害怕,反而期待再次站在舞台中间;周自恒晚上去酒吧驻唱,不在乎别人的眼光看法,对舞台轻车熟路。

  但他们都觉得对方很紧张,所以时不时就用鼓励的眼神看下对方,低声说:“这个人唱得不怎么样,你唱得比他好多了。”

  “还好没人唱我们选的歌,我们一定可以进入决赛。”

  “你的发型越看越好看,上去肯定秒杀全场。”

  ……

  周自恒先上了台,演唱《黄昏》。在宿舍练习唱歌和在舞台表演唱歌,是不一样的。在宿舍随性自然,更放松些;在舞台端庄严肃,有一种氛围感,唱得好会更加迷人。

  “依然记得从你口中,说出再见坚决如铁,昏暗中有种烈日灼身的错觉……”

  嗓音含了一点经历世事的沧桑感,令人动容。风轻轻吹起周自恒的衣摆,温暖的阳光洒落在他干净的脸上。他的手掌在半空中起伏,像是在弹唱一首曲子,又像在抚摸情人的脸庞。他时不时看一眼傅梧,也时不时闭一会儿双目。

  周自恒此时此刻明显更加迷人。

  傅梧傻笑成迷弟脸,觉得自己做头发的手艺简直完美贴合周自恒的气质。茫茫人群中,他忽然想给周自恒一个拥抱,紧紧的拥抱,然后脸贴着他的脖子,深呼吸一口气,用唇齿告诉他的唇齿:“永不说再见。”

  周自恒是那种扔在人海里,也不掩其光华的人。丧失父母的六年来,他不露锋芒,养成沉闷寡言的性格,其相貌其才华也在年月的打磨下,日渐水涨船高,引人注目。

  路过的同学不禁驻足观赏,拿出手机拍帅哥,甚至嗷嗷叫。

  周自恒唱毕下台,一阵尖叫,评委老师也赞不绝口。

  傅梧对他挤眉弄眼,恭喜他铁定晋级。要不是众目睽睽,傅梧必要给周自恒一个投怀送抱,勾牢他的脖子。

  两人只是拳对拳地击了一下,互相勉励。

  傅梧笑着问:“紧张吗?”

  “还好,没什么感觉。”

  “啧啧,大将风范啊。我做的发型,至少给你加了十分。”

  周自恒拿出手机,对着照了下,揶揄地说:“我觉得不止,得有五十分。”

  两人在这窃窃私语,旁边观众中伍柔看见了这一幕,不自觉微笑起来,画画又有灵感了!

  周自恒和傅梧又等了快一个小时,终于轮到傅梧上台。到这个时候,前面已经有27个选手拿出绝技,各显神通,飙高音的飙高音,唱戏腔的唱戏腔……可谓百花齐放,百家争鸣。

  评委老师已经听得有些厌倦,打分就会偏低一些。

  当初选歌正是考虑到这一点,傅梧才会选择谢霆锋的《黄种人》。一登台,他先用笛子吹了一段完整的前奏,激荡昂扬,令人眼前一亮。接着自信豪迈地歌唱:“来自翻过五千里的浪,还是待重建的城墙,所有历史褪色后的黄,聚成夕阳染在我身上……”

  前面选手唱的歌曲要么是时下流行的歌曲,要么是英文歌,要么是悲伤的老情歌,《黄种人》是唯一一首赞扬民族精神的励志歌曲。不仅选歌独特,傅梧唱得也振奋人心,现场观众都跟着热血沸腾起来。

  唱完下台,周自恒满面笑意地瞧着傅梧,给了他一个拥抱:“唱得比任何一次都棒!”

  不出意外,周自恒和傅梧都进了复赛。现场出成绩,只晋级前20名选手。接着选歌手合作,在复赛时同唱一首歌,届时将再淘汰10名选手。

  周自恒不可能选择别人,傅梧也不可能选择别人,他们只会选择彼此。

  何永北和朱仁给他们捧完场后就走了,周自恒和傅梧则等到比赛结束。签名确认复赛的比赛顺序后,周自恒和傅梧心情大好地迈步走向食堂。打好饭,周自恒买来两瓶雪碧,说:“庆祝一下。”

  傅梧喝了口雪碧,又忍不住笑出声:“真高兴。我就说我们能进复赛。”

  “毕竟发型能顶50分。”周自恒不怀好意地笑了笑。

  “切,那肯定啊,毕竟我这双手能化腐朽为神奇。”

  周自恒拿出手机,对着傅梧。

  “干嘛?在拍我呀?”

  “我要记录下你这副得意的嘴脸。”

  “不准拍不准拍。”傅梧伸手要夺周自恒的手机,“你不道德,未经允许,就拍我。”

  这件不道德的事又不是第一次做。

  周自恒反应迅速,将身子后仰,躲开傅梧的追捕。傅梧坐回去,欢天喜地,懒得计较,反而越发嘚瑟,眉飞色舞的,给个舞台他能立马唱跳起来。

  “你拍吧你拍吧,别浪费哥哥我今天弄的发型。”傅梧得意洋洋地笑,一会儿比心,一会儿装酷。

  拍了一分多钟,周自恒关了手机:“服了你,臭美。”

  傅梧没皮没脸地摇头晃脑挤眉弄眼,一副“你能拿哥哥怎么办”的欠揍模样。

  饭毕,傅梧说想吃烤地瓜。两人就又跑到校外,找了一圈,天都黑了才找到平时卖烤地瓜的大爷。

  两人各要了一个大地瓜,也不回宿舍,走到学校的运动场,坐在旁边的台阶上。

  田径场周围的树木依旧如夏日般茂盛,在地上投下斑驳的影子。

  虽然天有点冷,但没什么风,田径场上许多跑步散步快走的大学生,有人讨论学业,也有人谈情说爱,还有大四研三的学长学姐谈论就业方向。

  傅梧打开袋子,慢条斯理地剥开地瓜,露出烤得熟透了的流蜜的瓜肉来,一阵香喷喷的气味立马散出,惹人垂涎。傅梧心满意足地咬了一口,惬意地就像只餍足的大熊猫。

  周自恒看着他笑:“我们复赛唱哪首歌呢?”

  “你说呢?你有想法没?”中心的地瓜烫嘴,在傅梧嘴里打了两个滚,他才敢继续吃。

  “罗文有一首歌叫《尘缘》,费玉清唱过,李健也唱过。你听过没?”

  “我听过李健唱的版本,超好听。”傅梧看了一眼周自恒,“你说你,正值青春,怎么老爱这种深沉悲伤的歌啊?”

  周自恒被他说得心虚:“谁说啊,我只是觉得正式场合唱歌唱这种容易取胜。我也会唱‘跟着我左手右手一个慢动作,右手左手慢动作重播,这首歌给你快乐,你有没有没有爱上我’……”

  说着说着周自恒突然唱起这首欢快的歌,傅梧忍不住笑得人仰马翻:“哈哈哈哈哈……笑死我了,果然青春,你最青春!哈哈哈……”

  跑步经过这边的人听到又有人唱歌又有人大笑,不禁扭过头来看一眼。

  傅梧笑够后,捂着肚子说:“你别说,其实你这个人相处久了,还挺有趣的,也是个沙雕。”

  一时之间,周自恒竟分辨不出这是褒还是贬,扯了扯嘴角:“我可是正经的帅哥。”

  “呵呵。”傅梧得寸进尺,“你的红薯好吃吗?”

  “还行。”

  “给我尝尝,我要尝尝。我这个快吃完了,不好吃了。”每年冬天,傅梧最爱的就是吃地瓜。他还有一个心愿是看雪,广州冬天从不下雪,他想去北方看雪,却因为种种原因从未如愿。

  周自恒大大方方地将自己啃了三分之一的地瓜递过去。傅梧毫不客气地和他交换:“你也吃吃我的,虽然就剩了壳。”

  “你喜欢就吃吧。”

  傅梧咬了一口周自恒的地瓜进嘴里,果然似乎更香甜些。

  周自恒看着傅梧吃自己刚吃过的地方,心里头涌出一阵甜蜜的感觉,就着这份欢喜也吃起了傅梧吃过的地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