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起身, 横跨学海路,拐进小巷子里。
他决意要去完成那天没有完成的事情。
他的归宿是葬身江河,归于风雨。
他走进那条熟悉的岔路。
他第一次遇见李见珩, 就是在这里。
一个从木华村溜出来的黄毛小混混打劫他,胁迫他的生命来换取他的钱财。可是小混混那时不知道, 他打劫的是一个一心求死的人, 因而根本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
李见珩却偏偏闯出来,横刀阔斧闯进他的人生。
他一把将段澜拉到身后, 面无表情地说:“报警——还是我们自己解决?”
仿佛已是很多年以前的事情。
此时一个醉汉歪倒在垃圾桶边。
李见珩是对的——深夜一定不要走这条路。
他浑身酒气,面目通红,倒在自己的呕吐物里,一身臭味。手里却还捏着一只玻璃瓶, 咕嘟咕嘟地往啤酒肚里灌水。
似乎是听见了段澜的脚步声,他微一抬眼, 随即对他露出一个丑陋的笑容:“小同学,有钱没有?来来, 孝敬孝敬你哥哥,给哥哥去买瓶酒?”
而他模糊的视线里, 只看见那个气质清冷的少年立在原地, 冷眼瞧着他。
那是一个怜悯、漠然、视他为无物的眼神。
仿佛他是世外之人,是神仙, 冷眼旁观凡世俗人的所有不堪。
他心里的火气一下就烧起来了, 靠着身后的墙, 借力一翻, 站了起来, 就跌跌撞撞朝少年扑去。
可段澜动也没动。
他一下就被这个肥胖、壮实的醉鬼压倒了, 扑在身下, 后脑勺重重地磕在地上,疼得他眼冒金星。醉汉直奔他身后的吉他琴包,一把扯烂拉链,嘴里念念有词的:“草/你/妈/的,钱呢?你他妈把钱放哪儿了?”
他的唾沫星子乱飞,段澜只是别过脸。
他翻了许久,没有找到钱,却一眼看见段澜细白的脖颈上,红绳穿着一把钥匙。
那把能打开他床下老木箱的钥匙,段澜一直带在身边。
醉汉就咧开嘴:“这是……这是什么……什么好东西?”他伸出手来,正要扯下那把钥匙,却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钳住了。
醉汉当即怒了,一把扇开他的脸,一个红手印“啪”地一声立刻浮现在段澜脸上。
可段澜依旧不松手。
醉汉喝得稀烂,哪里分辨得清是非黑白,只觉得既然是他这样拼命保护的物件,自然是个好东西。因此再次用力一拽,就猛地把那把铜钥匙扯了下来。
段澜的脖子上就被勒出一条红痕。
醉汉咧嘴笑:“哼,挣扎有用吗,还不是在我手里?”说罢转身就摇摇摆摆地要从巷口那边离开,却绝身后猛地扑上来一个人,好像一只小豹子似的,勒住他的脖子,一个冰冷的声音喘息着说:“还给我。”
醉汉怔愣片刻,猛地回转身体,一把将他撂在地上。
两人扭打起来——大部分时候,是段澜被动挨打。
只听见醉汉恶狠狠地说:“草/你/妈的小兔崽子——给老子松手!”
可他怎么会松手。
那是连接他和过去的最后一把钥匙。
那是证明他曾经拥有过美好岁月的最后一把钥匙。
如果弄丢了、失去了、找不到了,他段澜就终于沦落成孤魂野鬼、行尸走肉。
他哪里能再弄丢。
段澜只是觉得浑身疼。
混乱中,他下意识地摸出手机,手指那么熟练地盲打了一个电话。
曾经他只要拨打这个电话,就会获得李见珩无限的包容和宠爱。
可是这天晚上,电话响了那么久,得到的也只是无止尽的忙音,和一句“对方正忙,请稍后再拨。”
他的手微微颤抖,心里一遍遍默念:接电话,接电话……李见珩,你不能抛下我不管。
可是电话响了那么久,久到那醉汉都打累了,也没有人回话。
他这时才想:原来李见珩也放弃他了。
他浑身剧痛地蜷缩在地面上,遭受殴打时,心里没有别的念头,不过是在想:是的,最后李见珩也弃他而去了。
他们都是骗子……他们都撒谎。
曾经一切学业、生活、挚友死亡带来的痛苦,不过是压得他越来越沉默、越来越喘不过气,只有这一刻,段澜才觉得心口痛得浑身难受:李见珩不要他了。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绝望。
至此,十九年的岁月,在这一刻终于走向黑暗。
他的一切终于回到正轨——遇到李见珩之前,他就应该这样孤独地死去的。
在那样一个雨夜里。
天这时又恰到好处地下起雨了。
段澜伸手,在口袋里摸到一把小刀——不知从哪一天开始,他已经习惯了随身携带一把刀。不是为了保护自己,而是在必要的时候,让刀尖划破皮肤,释放神经细胞里那些致命的压抑刺痛。
暴雨倾盆,醉汉终于打累了,骂骂咧咧地爬了起来,“呸”了一声就要离开。
段澜躺在远处,试探着摸出那把小刀。
锋利的刀尖上闪过一道寒光,这道寒光正直直对着他心口。
只要再深一寸,皮肉就会被刺破,鲜血就会流出,然后一切就会归于宁静。
可是正在这时,李见珩的话又偏偏在脑海回响。
“你是我的,生是我的,死也是我的……如果有一天你非要寻死,必须经过我允许,必须告诉我……你明白吗?”
我不明白啊。
他的眼泪终于顺着脸颊,和雨珠一起奔腾着汇入唇边的鲜血中。
我不明白啊,李见珩。他心想。
你明明已经不关心我了,已经不愿意再搭理我这个累赘,为什么还要掌管我的生死?为什么还不允许我就此闭眼离去,要我痛苦万分地苟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蜷缩起来,试图把关于李见珩的一切都赶出去。
可是他根本做不到。
这一刻,段澜才崩溃地发现,李见珩已经如鲜血、骨髓一样,深深地融进他的每一寸皮肤。每一个细胞都有李见珩的印记,都在思念他、眷恋他、苛求他。
再也没有办法摆脱了。
生是李见珩的,死是李见珩的,再也不能如他所愿。
因为李见珩而失去生死的自由。
刀尖终于调转方向,朝着黑暗的夜空去。
他艰难地爬起来,暴雨中,只看见那串红绳,吊着钥匙,来回地在醉汉手里晃。
他什么也听不见、什么也看不见,只想着那把钥匙。
“还回来。”他的细胞这样说。
这样一个熟悉的雨夜,他独自行走在孤独的小巷中。
一步,两步,醉汉熏熏然,压根没在暴雨声中听见他的脚步。
这一次,李见珩再也不会出现。
李见珩再也不会保护他了,段澜就学会用刀。
他举起手,刀锋一闪。
皮开肉绽,鲜血横流。
一个人轰然倒下。
醉汉庞然大物一般的身体“砰”一声落在雨地里,压住了段澜的一条腿。
他气喘吁吁地看着那些鲜血从刀口奔流而出,染红了他的手,顺着小臂溜进身体里。
血黏腻腻的,带着一丝香甜。
醉汉□□了半晌,就昏死过去,再没有声响。
段澜就那样躺在雨里,闭着眼睛呆了很久。
他最终离开了这里,颤抖着爬起身,带着他的小刀、钥匙,带着他伤痕累累的一切离开了这里。
他对这个他不愿意回忆的晚上总保有一点难以磨灭的印象:
原来雨是鲜红色的。
——段澜给他打最后一个电话时,李见珩的手机正孤零零地躺在走廊冰冷的瓷砖上。
因为正赶上医生推开了手术室的大门,摘下口罩,冲李见珩摇了摇头。
他僵在手术室门口,直到宋小渔猛地扑上来,在他怀里嚎啕大哭。
是宋小渔的哭声才让他意识到,那个人真的不在了。
姥姥真的不在了。
来不及,他最终没有见到姥姥最后一面,没有和她说上最后一句话。
他在医院处理完所有后事,精疲力竭地回到家时,家里一切如旧。
这是最可怕的一点。
洗衣机上还摆着一盆衣服,里面有姥姥的碎花衬衫。阳台上,挂着一排整齐的翻领短袖睡衣,也是姥姥刚整理出来要穿的。窗边还摆着两盆多肉,可是好几天没有人来给它们浇水,它们立刻萎缩着枯死了。微波炉上盖着一张碎花蕾丝纱布,上面搁着一盘切好的红肠,两颗白菜,好像马上就会有人撩开厨房的门帘,进来笑盈盈地弹你一个脑瓜崩:“又馋了?快去洗手,马上给你做饭吃。”
衣服还在,红肠还在,她摸惯了的擀面杖和案板也都还在。
可是人不在了。
一切如旧,物是人非。
再也不会见到她笑盈盈的样子,再也不会吃到她做的饭菜。
再也不会有人伸着短粗的可爱的手臂过来拥抱你,拥抱她一手带大的孩子,兴奋又欣慰地说:“看看我的宝贝孙子,都长这么高了……”
李见珩在医院没有哭,在火葬场没有哭,通知所有亲戚这件丧事的时候也没有哭。
只有在他走进厨房,看见阳光在熟悉的家具上轻轻跃动、光影斑驳时,终于像一个失去所有的小孩子一样蹲在原地嚎啕大哭。
他这时才理解段澜的那句话。
——“死就是死,就是再也不相见,再也不会和你轻柔地说话,不会哄你,不会陪你,那些灵巧的手、明亮的眼睛都没有了……照片也不会留下半分温存。”
就是你想要去珍惜的时候,已经无人可以珍惜了。
他后来才在医院的咨询台那儿找回自己的手机——一个好心人捡到了,递给了小护士。那时手机已经没有电,自动关机。他回到家里,给手机充上电,才看见段澜的那通电话。
他想说的太多了——想道歉,想恳求……不过是想段澜好好的。
可是那时他再打电话回去,想要听到段澜的声音时……
已是人海茫茫无觅处。
已是人世惶惶不可寻。
毕业典礼那天,李见珩带着花到学校。
一朵白菊,和一捧包装精美的花束。
花束是早就给段澜定好的,为了热烈庆祝他脱离苦海,走入大学。
可是并没有派上用场。
毕业典礼很热闹,学生们化了妆,穿上最正式的礼服,三三两两地在红毯边拍照。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解脱的快乐、自由的轻快,一片笑声、闹声。
李见珩走到湖边,在那儿放下那朵白菊。
他没有什么话要和周蝉说。
他在湖边,听到了一个女孩哭着、歇斯底里地和父母打电话:“高考不来、出分采访不来、毕业典礼也不来——是不是我怎么做你们都不会满意,不会多看我一眼?既然这样的话,生我弟弟一个就好了,为什么还要生我?!”
她崩溃得太彻底,没有察觉到身旁有人。
她红着眼眶回过头来,才看见李见珩。
李见珩知道她就是江普……关于她的事情,徐萧萧告诉段澜,段澜又告诉他。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包纸巾,递给她。见江普不动,又自己摸出一张,沉默地擦去了她的眼泪。
江普这才反应过来,接过纸巾,哑声问:“你是谁?”
李见珩没法定义自己是谁。
最后他只是说:“朋友。周蝉的……周蝉和段澜的朋友。”
他顿了片刻,把手里的那束花递给江普。
江普愣住了,疑惑地望向他。
这个初次见面的男生就对他笑笑:“本来是给他们的,”他别过头,笑着抓了抓后脑勺:“但好像也用不上了。他们不会来了。既然如此……给你吧,毕业快乐。”
说罢,他就低下头,转身走了。
李见珩站在附中后门口,最后一次回望这所学校。
阳光正好,清风徐徐。
它掩盖了其中太多挣扎、血泪、痛苦和懊悔。
那些少年的喜乐也好,悲苦也好,都被这清风一吹,消散于尘世间。
好像从不存在似的,种种的绝望,也就这样过去了。
大学报到前,李见珩终于收拾好行李,锁上家里的大门,犹豫片刻,摘下了李氏水饺门口那只小小的风铃。
他把风铃和段澜送他的那只兔子陶瓷一起收好,放在背包最深处夹层中。
他一个人走到火车站,站在站台边,微一偏头,正好望见铁轨向外延伸,曲折地爬向那座矮桥。
那时正是斜阳日暮,将晚的天光只隐约勾勒出矮桥一个黢黑的轮廓。
一切泛着胶片一般的暖黄,颗粒分明,岁月的颜色盖着这座城市,为它添上一点“静好”的粉饰。行人的影子被拉得很长,在高矮不平的楼梯台阶上歪斜扭动。
一辆火车驶来,黑烟滚滚,直上红日云外。
黑烟愈发蒸腾、膨胀,终于迷住了李见珩的双眼,什么也看不清楚。
原来他们的少年时代就此终结,甚至没来得及留下一句残缺的告别。
那么仓促,仿佛从此不必再相见。
都说少年好,
几人能白头?
至今羡项羽,
不必见江东。
-校园篇完-
作者有话说:
校园篇到这里就结束了。
明明之前有很多话想要说,但是真正把它写完的这一刻,千言万语奔腾着也无话可说。
少年人还是走到了这一步,无可回转,无可重来。
之后的故事就是十年后的事情了,是一个童话小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