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宝小说>都市情感>小妖怪>第三十章,是带血的玫瑰还是带刺的玫瑰?

隔日明韶自己开车去还在装修的别墅。

沈秋的工作正在进行时,不过已经初见端倪,工人和设计师正在讨论什么,看到他虽然吃惊,但却因为忙就是点头致意,提醒过注意安全就由着他乱逛了。

虽然在这里住了好久,然而明韶其实对这地方没有太深的印象。他记得沈秋房间的窗帘颜色,也记得灰色抱枕温暖的绒面触感,知道怎么开热水器,放水洗澡,甚至知道淡奶油,黄糖,香草精都放在什么地方,但居然就是不记得自己居住的这房子里有什么摆设,长什么样子,他喜欢哪里。

大脑里一片空白,愣愣的站了一会,明韶几乎返身去车里找那个小药瓶,后退两步,却正好让肩膀挨上了一扇玻璃门。

是通向花园的。

略一扭头就看到外面天光如锦,灿烂辉煌。无尽夏还没有开完,白色的石台隐在翠叶之中,看不清走势,他随手一推门,清凉的风就吹进来,设计师放在桌上的图纸哗啦啦响。

正在争论的几人抬头看一眼明韶的背影,见他走出去了,也就不再注意。

花开的很好,明韶随便找个地方坐下来,正挨着一丛小玫瑰。没人照管约束的植物反而生长的很好,蓬勃旺盛,欣欣向荣。明韶漫无目的的看着,伸手摸了摸翠绿叶子,想摘下一朵,回去之后送给沈秋,又不想让他知道自己来过这里了。

这感觉如此微妙,以至于他自己都不能察觉到底是为什么不愿意被沈秋知道他悄悄来过这里。

沈秋安慰他说可以帮忙,但其实明韶知道要上手并不容易,而他已经开始出现注意力无法集中的症状……是复发了。

明韶有过接受治疗干预的经验,也有一点相关知识,当时没留下什么好印象,且养成服药习惯之后停药,总会抵抗重新服药。何况他现在天天都和沈秋在一起,形影不离,要不被发现未免太难了。

他以为自己是呆坐着,过了一会才发现自己其实是在按照从前的经验下意识的做集中视线的训练。

这很有效,但他仿佛受到某种屈辱,很快停了下来。

心里的郁气与莫名其妙的怒火无法抒发,想到沈秋也仍旧如此,能够叫明韶松一口气的就是他确实没有暴力倾向,永远不会伤害到沈秋这件事了。

他想起三年前母亲死后跟着父亲进家门的时候,明集怨恨的眼神。

他们的母亲很巧合的差不多是在同一个时间段去世,因此明集的怨恨有充足的理由。母亲尸骨未寒,失去女主人的家里居然要迎来一个野种,怎么能不看做是对母亲在天之灵的挑衅和摸黑?

好在那时候其实明集就已经接手了相当一部分集团事务,也不在家里住,虽然因为明韶进了家门的事更加频繁的回家来摆正经主人的架子,但到底没能很方便的为难他。

明韶只是长时间的一个人待着,无限度的回忆他是如何抱着母亲冰凉的尸身,又是怎么被分开的。

十五岁的少年不知道自己呆了几昼夜才被发现,但却不愿意和那具尸体分开,只记得如何在无数双手之中挣扎,想要回到母亲身边去。

“我知道她的爱是有毒的,但世界上爱我的人就只有她了。”

明韶也无法不爱她。

父亲相比来说,简直陌生的叫人无法不把他当做敌人,而对方又比他强大太多。明韶对血脉联系理所当然的蔑视,正是这种血统论让他陷入痛苦,被迫进入一个不属于自己的家庭,甚至无法带着母亲的骨灰,而要寄放在偏僻墓园里,最后也终于葬在了那里。

其实她一生所追求的并非是正妻的地位,而是被病态的爱着的可能。但是在这世界上,妻子的身份远比深爱容易得到,于是她的失败也就在预料之中,并非个人的失败,而是所有渴求爱的心的失败。

她不能说是什么好人,甚至没什么善恶的概念,作为菟丝花倒是很合格,被她抚养长大的明韶,自然也和一切的美好品质毫无关联,只是一塌糊涂的泥潭而已,有幸继承她的样貌,作为她的遗留物,独自孑然一身在人间。

这想法很可怕,但知道的人没几个。第一个发现明韶有明显的刻板行为和抑郁症状的人,是明家的上一个家庭医生。他是个六十岁的老头,性情随和,从前在私立医院工作,精神不济之后退休,又被明韶的父亲聘请,做这份清闲的工作。家里只剩下男人们,这份工作就更简单了,差不多和养老一样,直到他发现了明韶的症状,尽告知义务通知了明韶的父亲,就被辞退了。

其实这并非因为保守,以至于连心理疾病也当做耻辱,只是不愿意节外生枝,更不愿意去处理这幢麻烦事而已。

可笑的是后来他发现明韶的同性恋倾向,倒是迅速的把这个一向不放在心上的儿子打包送进了心理医生的办公室。

那几年的治疗对明韶造成了不可磨灭的影响,叫他到现在都不愿意就医,更不愿意吃药,除非失去理智,对药物的依赖才会重新显形。当时的治疗也有一部分是针对他每况愈下的心理状态,他的同性恋倾向没治好,抑郁症倒是得到了缓解。

他想获救,这是人类的本能,但总有无数双手抓着他,不让他求救,也不让他为人所知,就像身处沼泽之下,任何声音都无法到达水面以上,森林如此空旷,周边一片祥和,只有他在无尽煎熬的地狱里独自挣扎,然后就会沉底……

明韶无意识的抓紧了手里捏着的那支小玫瑰,被一阵刺痛唤醒了神智,低头一看,掌心里滴滴答答掉下来猩红的血珠子,接连不断的落到泥土里去了。

疼痛反而让他感到一阵清醒的愉悦,下意识把玫瑰花刺攥得更紧,过了片刻,才舒展开僵硬的手指,仔细观察那朵红色的小玫瑰。这朵花上有他的血,因此他竟异常的觉得这花很适合被送到沈秋手里去。,

沈秋不会知道它从哪儿来,又发生了什么故事,经历了什么样的沐浴,才被决定送到自己手里。

他只知道收到了花。

这想法竟有些浪漫,明韶觉得轻松起来,于是站起身,从花园里穿过,经由设计师和工人们已经开始干活的大厅,出去了。

他发动了车子,仍然忍不住从座位底下掏出那个小药瓶看了一眼,摇了摇头,又塞回去了。

其实现在他仍然在和那位好心的前任家庭医生联系,就在刚才他也犹豫过是否要寻求帮助,最终还是决定算了,就和这瓶药一样,他们无法解救他。

他现在时常想要躺在沈秋身边,听着他做饭,办公,打电话,然后静静的闭上眼睛,慢慢堕入一片漆黑,无梦的睡眠。这种好事自然不常有,但终究可以期待。

才离开沈秋这么一会,明韶就觉得自己已经开始想念他,他人生之中从没有一次,对另外一个人充满了这样仿佛无穷无尽的热情与欲望,一时间居然有些害怕。

就像是月亮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太阳,虽有足够燃烧千万年的能量,却已经习惯了不发光,陡然光辉万丈,只觉得害怕倘若有一天没了这股力量,将会坠落风化,最终变成宇宙中无处不在,四下飘散的埃尘。

而人类之死,甚至还不如星空中的尘埃呢。

明韶浮想联翩,把那朵摘下来的小玫瑰放在仪表盘上端详片刻,又伸手温柔的抚摸过柔软舒卷如美人裙摆的花瓣,想笑一笑,联系一下待会见到沈秋要摆出的表情,却没能成功,最终也只好倦怠的踩下油门,转回公司里去了。

他走的时候沈秋正和市场部的经理说话,温柔声音从门缝里传到明韶的办公室,明韶做贼似的踮起脚尖放轻足音,因为一时的突发奇想而溜走了。现在沈秋大概是已经发现了他翘班的事实,却没打一个电话,明韶不知道自己是该庆幸,还是顺应本能的紧张。

沈秋其实比他表现出来的敏锐,正因为他已经意识到了某些事实,因此才不愿意问,也不愿意听,自欺欺人的闭着耳朵假装他们之间的一切都很正常,明韶也很正常。

他终究只是个普通人,所能承受的重量有限,明韶知道假装一切正常,也是一种对自己的尊重和包容,甚至比一惊一乍,惊恐的注视着他的一举一动更好。

平庸的凡人就是这样,他们天性是向着平静生活和普通人而努力的,正如沈秋,他想要建立稳定的关系,过平静的生活,有个伴侣,养只猫狗,也可以考虑要个孩子,孝顺父母,努力工作,这一辈子就很完满。

然而遇到明韶,就代表一切泡汤,什么都不行了,他将终生在这条天堑里崴脚,永远爬不出去,除非明韶愿意放他走。

然而爱情已经产生,明韶不会轻易让他离开。

甚至他还想要更多。

他知道沈秋能给他更多。